本所助力上投集团成功发行优质主体企业债券
2022年3月29日,2022年第一期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投集团”)优质主体企业债券(22上投集团债01)成功发行,全场认购倍数超3倍。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15亿元,发行期限3+2年,发行主体及本次债券信用评级均为AAA级,由中信建投证券牵头主承销,国金证券、国开证券联席主承销,广发证券分销。
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上投集团优质主体企业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指派本所主任黄鹤律师作为本次债券发行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包括陈洋、邵奇律师。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对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并积极协同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联席主承销商(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沟通解决债券发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圆满完成了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类市出资监管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045900万元人民币,信用评级AAA级。主要从事上饶市国有资产、城建、旅游、水业、金融、交通、航空等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此次优质主体企业债券的成功发行,将进一步优化上投集团的债务结构,降低企业财务风险,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强动力。
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上投集团优质主体企业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指派本所主任黄鹤律师作为本次债券发行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包括陈洋、邵奇律师。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对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并积极协同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联席主承销商(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沟通解决债券发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圆满完成了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类市出资监管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045900万元人民币,信用评级AAA级。主要从事上饶市国有资产、城建、旅游、水业、金融、交通、航空等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此次优质主体企业债券的成功发行,将进一步优化上投集团的债务结构,降低企业财务风险,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强动力。